转载: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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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根据 2021 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安排,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 时间安排

   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,为避免网络拥堵,调查时间按设区市分时段进行,具体安排为: 无锡市 10 8 日至 10 14 日; 

二、 调查对象

   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: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根据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。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。

三、 具体实施

  1. 1.问卷发放。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问卷。 被调查者使用微信扫码进入。
  2. 2.问卷分配。填答人扫描二维码后,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。
  3. 3.问卷和回收。填答人提交问卷后,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, 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、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。

 

2021年10月9日 15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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